提貨須知
1. 收貨人應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辦理提貨手續;委托他人提貨時需提供收貨人及提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如承運人或代理人要求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其他有效證件時,收貨人應與提供。
2. 收貨人提貨時,如果對貨物外包裝狀態或重量有異議,應當場提出檢查或者重新過秤核對。收貨人提取貨物后并在貨運單上簽字而未提出異議,則視其為貨物已完好交付。
3. 自出發到貨通知的次日起,貨物免費保管3日。逾期按規定核收保管費。
4. 提貨時請主動出示航空貨運單及提貨發票。
5. 對完好交付貨物,如須開箱,請在庫區外自行開箱。
6. 航班延誤或晚點,請耐心在營業廳等待,或直接等待電話通知提貨時間。
7. 如遇航班延誤或晚點給您帶來的不便請您原諒。
貨物保管費
1.普通貨物:自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3天。
分批到達的普通貨物免費保管保管期限從通知提取到最后一排貨物的次日算起。超過免費保管期限的貨物,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費0.1元,保管期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每份貨運單最低收取保管費5.00元
2.貴重物品:自到達目的站次日起每日每公斤按5.00元收取保管費,保管期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每份貨運單最低收取保管費50.00元。
3.冷藏物品:需要冷藏的鮮活易腐、低溫、冷凍物品,自航班到達后,免費保管6小時,超過6小時后,每日每公斤收取保管費0.50元,保管期不滿一天按一天計算,每份貨運單最低收費10.00元。
到達貨物提取費
1. 普通貨物:提貨費用按0.3元每公斤,每份航空運單最低收費10.00元。
2. 特種貨物:提貨費用按0.5元每公斤,每份航空運單收取最低收費10.00元。
淮安民用機場有限責任公司